《义乌市会展行业规范(试行)》对办展活动明确了“五个规范”:规范主体,要求举办单位要具备一定的办展经验、抗风险能力和组织招展招商的能力,信誉良好;规范程序,举办展览活动前6个月,应向会展协会报送相关材料,并提前与会展办、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会商,同意后再与展馆签订场地租赁协议,到公安部门办理《大型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规范招展招商,举办单位应客观、真实地对外发布招展招商信息,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规范现场管理,举办单位需对参展资质和参展商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等进行审查把关;规范展馆,场地、展具租赁等价格应明码标价、合理浮动、有序竞争,并制定安全消防工作制度、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