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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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乌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王迎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我市食品安全法执法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自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市政府重视法律贯彻执行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加强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及各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保持了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当前我市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食品安全工作还存在不少不足和问题:一是监管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各部门之间监管衔接存在缝隙,部分监管区域责任不明,配合联动不够,对诸如前店后坊、流动摊贩等难以实施有效监管。二是执法监管能力有待提高。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中取证难、处罚难、执行难问题突出,类似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地沟油”、果蔬农药残留、屠宰销售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得到根治,个别领域存在管理缺失,如餐具消毒企业管理不规范,专项整治仍需进一步持续深入。三是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不够完善。存在检验检测机构资源分散、检测能力不强、检测结果运用不够到位等问题。四是食品安全意识有待增强。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意识、法制观念淡薄,一些消费者安全消费意识和维权意识仍需增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为此,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深化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认真研究、及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深入开展经营户、企业主守法经营宣传教育,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第一责任人意识,充分发挥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社的作用,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培育诚信守法环境。努力增强全社会共同参与意识,通过开展形式新颖、针对性强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倡导健康、科学的饮食方式,增强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重视和鼓励新闻媒体开展监督,客观及时、实事求是报道食品安全问题,采取各种方式宣传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和96317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构建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二、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工作体制机制。一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作用,认真履行“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等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风险隐患排查,细化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各个领域的监管职能,创新联合监管模式,整合各监管部门力量,增强监管合力和效能。二要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部门之间食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增强协作配合能力,提高监管效能。建立健全跨地区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加强与源头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推进食品安全全程追溯、检验检测互认和监管执法等方面的合作,切实将监管阵地前移。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和控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从严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三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落实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社区的食品安全职责,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基层工作网络。四要完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诚信档案,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通报制度,通过发布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等方式,对失信行为予以惩戒。
三、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实效。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科学合理安排人员,加强执法巡查工作,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特别是对食品安全重点区域和场所、风险隐患较突出的领域,要加大巡查频率。制定年度专项整治计划,持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社会关注热点,加强相应的整治举措。各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改进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不给任何违法者逃脱监管和惩罚的可能。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奖惩约束机制,制定并落实关于食品安全责任追究的具体规定,确保责任追究到位。
四、加强队伍建设,整合检测资源,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执法监管能力水平。重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合理配备食品安全执法监管人员,尤其要增强基层执法监管人员力量。加强执法队伍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教育培训,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切实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进一步完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加大对检测设备和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增设监测点,扩大检测范围,增加检测频次。探索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逐步建立统筹协调、资源共享、面向社会的检测体系,提高检验检测效率,为食品安全执法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保障。建设功能完善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加强信息汇总和发布,提高检测结果运用的实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