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际性日用消费品的流通、展示和信息中心,全国最大的小商品出口基地,目前义乌市场共经营着包括工艺品、饰品、小五金、日用百货等16个大类的170多万种单品。针对义乌专利纠纷案件日趋增多的需要,最高法院于2009年5月批复同意义乌开展审理9类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的试点工作,使义乌法院成为全国首个试点审理部分专利纠纷案件的基层法院。
为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市法院在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中,通过创新工作方法,对知识产权案件开展了民事、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审判方式改革和基层法院专利审判试点。一年来,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25件,审结216件,结案标的额3036万元;受理并审结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6件、工商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案件2件。通过“三审合一”审判方式改革,促使审判质效全面提升,全年实现无发回重审和改判,无涉诉信访。最近,这一审判方式改革还通过了省高院的检查验收,并有望在全省进一步选择性推广。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法院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实行区别对待,对于主观恶性较深、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知识产权犯罪,坚决予以严惩;而对于那些社会危害不大、主观恶性不深,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或酌情从轻减轻情节的,均依法予以从宽处理。”义乌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如在审结的26件刑事案件中,共对3家单位50名被告人作出了有罪判决,其中有17名被告人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审判中,义乌法院则本着“宽严适度、保护权利和防止权利滥用相结合”的原则,对于重复侵权、恶意侵权、规模侵权的坚决加大打击力度,对于初犯、侵权规模较小、过失侵权的则予以从宽处理。同时,市法院在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中,还通过创新方法,把诉讼调解和解工作贯穿于诉讼全过程,取得了较好的法律与社会效果。全年促成案件调解结案29件,以撤诉方式结案1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8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