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违法行为人陈某、李某冒充“义乌市公安机关发布通告”的形式,先后在自己的腾讯微博上散布“有多名涉恐涉暴的新疆籍犯罪嫌疑人已潜入义乌并杀死多人”的谣言,在互联网和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昨日,市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以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对违法行为人陈某(男,兰溪市人,1984年10月出生)、李某(男,青田县人,1996年9月出生)分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据义乌警方介绍,目前,义乌社会治安平稳,未发生任何恶性事件。
编后:义乌发生的这起编造、散布传播谣言的案件,给社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及时查处,以正视听,很有必要。
以良好的心态去面对各种“谣言”,并以自己的正确判断去戳穿谣言,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谣言自古有之,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丧失必要的鉴别能力,更可悲的是不分青红皂白,充当谣言的传播者。
社会稳定与每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只有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我们的幸福生活才有保证。我们要把对家乡义乌的热爱、对幸福生活的守护,化作我们的具体行动,不信谣,不传谣,戳穿谣言,粉碎谣言,用保护家园的担当和责任,合力推进义乌新一轮的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