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不断改善养老服务 让每一位老人老有所养困有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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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福在哪里?幸福在哪里?幸福就在温馨养老院里……”5月22日下午,在长春市温馨养老院1楼的一间屋子里,伴着悠扬的琴声,82岁的徐忠祥老人和78岁的老伴儿引吭高歌。“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对我们很好,我们在这里住的很开心!”徐忠祥说。
据养老院院长高洁介绍,温馨养老院建于2008年,当时只有30张床位,经过不停地扩建,现在养老院已经可以容纳180位老人同时居住。政府每年给予的床位补贴由600至800元涨到现在的1000到1200元。“政府补贴对养老院的发展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我们将补贴投入到养老院的建设中去,便可以更好地为老人们服务。根据市场需要,我们今年在附近新建了一个分院,6月份就可以开业了,第一期能住进100位老人,后期还可以依据需要继续扩建。”
在位于养老院2楼的阳光大厅,宽敞明亮的大厅内摆满了游艺和健身器材,老人们有下象棋的、打扑克的、打乒乓球的、写书法的。在大厅的一侧,77岁的张学俭老人和80岁的于长江老人正在下跳棋,“我是2010年搬到这来的,在这生活的3年多非常开心,我喜欢人多热闹,怕寂寞,就好玩点什么,一玩起来啥都忘了。”张大娘获得过院里组织的跳棋和扑克比赛第一名,“现在很愿意在这里生活,觉得很幸福从领导到服务员都把我们当作家人,在伙食和娱乐方面经常征求我们的意见,他们很重视老年人的需求,一般都会积极采纳这些意见。”
据了解,长春市今年将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对新建养老机构床位一次性补助标准由每张2000元提高到4000元,通过租用方式新增的床位按照每张1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对入住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老人,按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每人每年分别给予1200、2400、3600元的补助。目前,长春市民政局正联合市财政局,对各区申报的养老机构建设进行床位、人数核实,预计在6月份,按照核定的情况下拨补贴资金。
和养老院中的老人们有着一样愉快心情的,还有长春市青年街道新竹社区的低保户孙振芬。现在的她,每月可以领到400元低保金,“两个儿子都身患残疾,每月还可以多领100元和60元,这日子真是越过越好了。”领取低保金的同时,由于孙振芬家里的住房面积不足人均16平方米,每月还可享受到160元的住房补贴,“政府每月还发放给我们共计100元的代金券和惠民卡用于购物。这些补贴不断地上调,对我们生活改变很大,现在孩子想吃什么东西也不用算计了,我是切实感受到政府对我们这些困难群体的帮助了。”
记者了解到,低保制度自实施以来,长春市建立了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低保标准基本做到了“两年一提标”,2011年实现了“一年两提标”。像孙振芬一样的城市低保户自2013年1月1日起,可以领到的低保金由375元提高到400元,城市分类施保对象分别以10%至5%比例上浮。将城区城市分类施保对象中孤老补助标准由原来上浮20%提高到30%;孤儿(18周岁以下)、优抚对象、重残、幼儿和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补助标准由原来上浮20%提高到25%;一般残疾人、重病患者、单亲家庭成员、70周岁以上老人(不含80——89周岁的城市低保家庭中的老人)、其他在校学生(在高中或职业学校、全日制高等院校就读)补助标准由原来上浮10%提高到15%。(记者王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