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期间全省公安机关全警出动 长春每考点内配备5名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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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日下午,记者来到吉林省公安厅,了解该厅2013年高考工作准备情况。据省公安厅经济文化保卫总队副总队长赵宇介绍,针对新形势,今年省公安厅超前部署、快速推进、指挥前移,高考期间全警出动。“以长春为例,去年每个考点内配备3名警力(一女两男),今年每个考点内配备5名警力(两女三男),在考点外围配备交警的同时,还配备至少一辆警车,5名以上警力,对周边从事考试作弊的违法犯罪行为实时进行打击。”他说。
赵宇介绍,根据公安机关近期几次打击高考作弊的专项行动发现,今年我省从事生产、销售考试作弊器材违法犯罪行为出现以下新特点:一是团伙化。“以前个人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考试作弊器材的已经没有了,现在都是团伙化作案了。”二是作弊团伙的组织分工非常严密,团伙成员可能发生在师生之间、邻里之间、朋友之间、同学之间,隐蔽性强。三是团伙之间的分工明确。“有专门进货的,有专门负责销售的,有专门负责传递各种信息的,等等。”四是社会关注度多元化。“以前是政府、媒体关注(高考违法作弊行为),现在家长也非常关注。考生家长的民主参与意识、维权意识和法制意识都在提高,他们对高考公平、公正的要求越来越强烈。”
为实现平安高考,今年省公安厅成立了2013年高考安保工作领导小组,指挥中心、国保、刑侦、治安、户政、经文保、交警、消防、技侦、网安、法制、督察、宣传等警种和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级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和依法处理上做到“六个到位”:即涉案成员全部抓捕到位,所有作弊设备收缴到位,学生及家长的教育到位,重点场所的清查到位,公安人员依法打击到位,对被打击和处理过的人员训诫管控到位。
为加大打击考试作弊行为的力度,今年我省出台了法律适用。由省公安厅提出要求,省委政法委组织公检法、安全、工信、教育等相关部门召开了打击生产、销售考试作弊器材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题会议,会议纪要形成的法律适用,具有法律效力。法律适用明确规定,明知从事考试作弊而生产、销售考试作弊器材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对销售、使用考试作弊器材的违法犯罪行为由国家安全部门鉴定为监听器材的,按照《刑法》第283条规定,以非法生产、使用间谍器材罪定罪处罚。(记者 肖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