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局全新举措助力民营经济 大大方便民营企业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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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为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市国土资源局多措并举服务民营企业。
开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大讨论。以党支部为单位,在全系统开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大讨论,征集意见和建议,统一全系统各级干部的思想,形成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合力。
建立干部联系企业制度。根据市发改委、建委、农委、工信局、商务局提供的企业名单及亟待解决的问题,建立机关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帮助解决企业发展用地问题。
审批窗口开辟民营企业审批直通车。来办事的民营企业,不用等候,办理的业务有专人全程服务,直至审批项目办理完毕,大大方便了民营企业。
制定《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强化资源保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依据《意见》中用地政策、供地方式、土地价格、优惠政策、验收抵押、强化服务、土地整治、矿产开发等8个方面,制定了31项具体措施,实现了突破和创新。如民营企业项目用地,征地后调整规划用途的,经土地收储后,可按规划用途办理供地手续;民间资本投资标准化厂房等工业地产项目建设的,可实行工业用地短期出让;试点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积极探索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用于民营工业项目。民营企业投资开发的商业项目位于半成熟商业区或新区的,拟定出让底价可低于同区域住宅用地地价水平。鼓励支持民营小微企业或个人利用住宅进行创业经营,除法律法规对经营场所有特殊规定的行业外,经有利害关系的行为相对人同意,凡属民营企业或个人将住宅用于经营场所的,经所属国土分局备案后,5年内免收土地租金。(记者 董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