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今年年初,市农办在制定新农村建设考核政策中,把“异地奔小康”工程列入城乡住房改造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要求在年内完成配套政策制定、地块落实、规划设计等工作。截至目前,相关镇街已完成配套政策的制定,确定了安置区块,佛堂、上溪、廿三里、城西等镇街正在开展规划设计。其中上溪镇进展较快,已完成下山农户资料核对、旧房面积丈量核实及预报名;佛堂镇已完成100多户下山农户协议初签;赤岸镇完成了规划用地区块征地协议的草签。
山区群众认可“宅基地换住房”
经过各方共同努力,我市“异地奔小康”工程成效初显。但随着近年来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用地指标紧缺,“农家乐”休闲旅游产业逐步壮大,交通基础设施改善,部分村主动要求不再列入异地奔小康村,特别是城区或镇区有自购房的富裕户,宁愿把山村房子当成“乡间别墅”,也不愿加入到“异地奔小康”的队伍中去。异地安置积极性不高,出现了“穷户很想下、富户不愿下”的新情况。
针对这一新问题,市政协主席杨林章曾带领市政协办、市农办等多个部门,开展“异地奔小康”工程调研,多方征求山区群众意见后,重新确定佛堂镇石门坑村等7个镇街32个行政村和11个自然村为异地奔小康村。
2009年8月,市委市政府对远郊区的新社区建设政策体系重新进行了调整,并制定出台了《“宅基地换住房、异地奔小康”工程实施办法》,提出要在3年内一次性解决43个偏远农村的用地指标和资金投入问题,帮助9079名村民实现下山脱贫。
该《办法》出台后,得到了山区干部群众的充分认可,要求下山的呼声日益高涨。如上溪石鼓后、廿三里联五鲍寺等村,纷纷要求列入下山脱贫村。
节约建设用地450亩以上
“异地奔小康”工程不仅能改善老百姓的居住环境,通过住房出租增加收入,从而提高生活水平,同时还能节约建设用地。据初步测算,完成32个行政村和11个自然村下山脱贫工作,需要土地约780亩。山区旧房拆除后可实施退宅还林或还耕,土地复垦面积约为1230亩。与原村面积相比,可节约建设用地450亩,节约用地率达到36%;如果采用高层公寓安置,还将节约更多建设用地。
据悉,节约的建设用地还能用于房地产或旅游观光开发,价值不可估量。同时也减少了政府在自然灾害、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的长期投入,真正达到撤并自然村,缩减行政村,扩大中心村、中心镇的集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