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清、督、查”四力并举 我省要用硬措施治理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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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区域内软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该区域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发展。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特别强调了软环境的整治与建设问题,并提出将各级部门的绩效考评作为保障措施来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各项任务的落实。
企业时刻都离不开软环境
《意见》中涉及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主要提及两方面:一方面是软环境整治和建设。另外,《意见》中将绩效考评作为保障措施来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各项任务的落实。
“几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软环境整治和建设工作,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一直都是软环境工作的重点。”吉林省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邱大明说,“一个企业从创办、发展到运营时时刻刻都离不开软环境,宽松的准入条件和优惠政策能更好地吸引投资,较高的办事效率和优质的服务能为企业发展提速增效,公平公正的法规体系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规范的执法有利于企业成长壮大,较轻的税费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良好的司法环境为企业增强安全感等等。相反,差的软环境就会制约甚至破坏经济发展。”
用硬措施治理软环境
邱大明分析我省当前软环境情况时说,从目前来看,我省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依然存在。同先进发达地区比,仍存在思想保守的问题,各级政府在扶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方面,缺少有效的创新和突破。一些制度建设还没有形成科学完备、切实有效的优化民营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制度体系。
2月20日,我省召开的整治和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领导小组会议上,省委书记王儒林再次强调要用硬措施治理软环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一个意见、两个细则。即《关于在全省开展软环境建设“服务发展服务企业年”活动的意见》和《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细则》、《关于在全省开展“两清”工作的实施细则》。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将以推进行政审批提速度、软环境整治和建设见实效为实践主题,努力打造服务优、司法公正、政府诚信度高、企业负担轻的发展环境。
“改、清、督、查”四力并举
对于“改、清、督、查”四项内容,邱厅长解释说,改,是指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凡是国务院和省政府已经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停止审批并向社会公布;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自律管理的事项,一律不再增设行政审批项目。
清,是指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清理涉企乱罚款、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凡国家和省明令禁止的、未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停止、限时免征。除涉及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事项的检查外,其他涉企检查一律经同级法制部门审核,能取消的一律取消,能联合开展的一律联合开展。
督,是指加强对省委、省政府有关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落实到位。前任政府未履行完的义务后任政府要继续履行,前任政府许下的合法承诺、签下的有效合同,后任政府都要兑现和执行。积极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强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
查,是指查办案件。完善涉软案件投诉举报制度。坚决查处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向企业吃拿卡要,强行安排子女亲友,以及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
抓好绩效考核评比工作
把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评,就是要保障工作落实。通过制定有利于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将各项原则要求细化、实化、量化为具体的目标任务,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按照目标任务谋划和开展工作,确保省委、省政府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决策的贯彻落实。 (记者张伟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