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审议若干重要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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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隋光伟宣读的关于提请审议制定《长春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立法计划》的议案和说明;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吴强宣读的《关于设立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议案》和说明,以及《长春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草案)》。听取了市政府秘书长贺兴国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德友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海胜宣读的有关人事任免议案。根据《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拟任职人员在会上作了供职发言。
第一次全体会议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各项议案和报告进行了认真充分的分组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树国主持召开了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分组审议情况的汇报。
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长春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立法计划》《关于设立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长春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树国就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大常委会工作作了重要讲话。他说,今年是本届市人大常委会履新的第一年,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做到立法工作有新提高、监督工作有新成效、决定重大事项有新突破、人事任免有新规范、代表工作有新举措,不断提升各项工作水平。首先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明确人大工作的职责和任务,明确做好人大工作的目标和方向。要深刻领会十八大报告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要准确认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这是指导人大工作的基本原则,也是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要明确我市人大工作面临的新任务。从长春市来看,就是要建设幸福长春、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省委书记王儒林在参加长春团讨论时,又明确提出长春市要率先实现“六个突破”。这就要求人大要在实现这“六个突破”进程中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
其次,要加强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强化荣誉感和责任感,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地履行义务,严格按照《自律公约》要求去做。人大机关干部也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水平,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和人大机关风气,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宁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树国,副主任龙华、闻弘、陈克信、杜剑,秘书长吴强及委员共49人参加会议。
副市长吴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德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海胜列席会议。
市政府秘书长贺兴国、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部门负责同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记者:孟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