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品安全检验员公益性岗位18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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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加强长春市食品安全检验工作,24日,记者从市就业局了解到,我市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品安全检验员公益性岗位180名。报名时间为2月26日至27日。
此次共招聘180名食品安全检验员,其中:朝阳区38人;南关区31人;宽城区14人;二道区15人;绿园区31人;经开区12人;净月区11人;高新区11人;汽车区10人;莲花山旅游度假区7人。
凡具有长春市城镇非农业户籍(不含双阳区),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掌握微机操作,身体健康者,且为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企业关停破产下岗失业的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家庭经济困难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已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两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除外),不在招聘范围内。
符合条件者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零就业家庭证明、随军家属证明、退役士兵证明、低保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3张近期免冠彩色小2寸照片到长春市就业局二楼报名及资格审核。
据悉,食品安全检验员公益性岗位主要负责了解和掌握辖区食品安全情况,及时向所在食品安全举报中心或省食品安全举报中心反馈市场动态、反映群众投诉和对食品安全监督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受理、协调解决群众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及时发现、上报辖区内非法经营、制售假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为群众提供问题食品和市场主办方(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食品准入快速检验检测服务;配合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并上报食品安全信息等工作。
聘用后,用人单位将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协议。协议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用工协议。统一按照长春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享受岗位补贴和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用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联系电话:长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0431-88778502;长春市就业局0431-88953076。(记者 刘鹏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