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 昨天,记者从义乌市工商局获悉,三季度工商12315举报投诉热线共接到各类投诉627起,同比增长41.5%,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44万元。其中,烟酒饮料食品类质量投诉80起,涉及的方面包括消费者购买到过期或变质食品、食用裸装食品身体不适;消费者从饮料内喝到杂质、商家不履行兑奖承诺等,投诉量居商品质量类投诉之首。
现烤的面包发霉
9月24日,义乌市民陈小姐路过稠州中路某西饼店,店员向她推荐法式小面包。“我们的面包都是现烤现卖的,你就放心吧。”禁不住店员热情的推介,陈小姐购买了两个面包。
9月25日,陈小姐看电视时觉得有点饿,就吃了面包。吃着吃着,她忽然觉得不对劲,低头一看,发现面包竟然长满了霉斑,当时她就呕吐不止。因为看电视太专注了,发霉的面包她已吃了近一半。事后,陈小姐拿着面包去西饼屋索赔,可店员只愿意退还买面包的钱。
日前,记者来到西饼店。店主楼女士告诉记者,以前店里从没发生过这样的事情。由于近期店里的生意比较忙,她就临时招了几个工人帮忙,可能是新来的工人没有把过期的面包及时撤下来,店员把发霉的面包当成新出炉的面包卖给了顾客。
“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也很抱歉。”楼女士说,她希望能和陈小姐达成和解,并再三保证以后会对新员工进行严格培训,避免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最终,经义乌市消保委调解,楼女士同意赔偿陈小姐900元钱。
水杯中有虫游动
无独有偶,义乌市民宋先生也遇上了一件令他恶心的事。
9月30日,宋先生和朋友在义乌宾王路某饮食店用餐,服务员送上了4杯水。因吃得有点口渴,宋先生和朋友就喝了几口。就在这时,宋先生突然发现水杯中有游动的小虫……仔细查看,他发现另一个朋友的杯中也有虫子。宋先生当即找到该店经理要求赔偿,但遭到对方的拒绝。
随后,宋先生致电义乌市消保委投诉。在消保委工作人员的调解下,该店同意免去宋先生的餐费,并赔偿其800元钱。
【温馨提醒】
购买食品应仔细查验
义乌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年多,消费者购买到过期变质或不符合生产标准的食品后可要求商家退一赔十。随着赔偿力度的加大,消费者在消费权益受到侵害不能合理解决时,都会及时拨打12315投诉,这些因素都导致食品消费投诉的快速增长。
“前段时间气温较高,食品容易变质,是各类食品和餐饮服务类消费投诉的高发期。”这位负责人提醒市民,在购买食品时,应注意查验食品的标签,如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厂名、厂址、“QS”标志、生产许可证编号及产品执行标准。应选择标注内容齐全的食品和距生产日期近的食品,并注意其中配料表标注的内容和产品名称是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