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一靠成年重度残疾人 农村每人每月80元提至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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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我市实施民生行动计划以来,首次将涉残民生项目单列。与此同时,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正式启动;实施多项救助项目和帮扶工程;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稳步提升。长春市残联被评为“2001年至2010年全国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先进集体”,在全省残联系统综合评比中跃居首位,连续三年进入市直部门业绩考核优秀行列;长春市被评为“十一五”全国无障碍建设创建城市。昨日,长春市残联理事长甘琳向记者介绍,在总结成绩的同时,要清醒地认识到,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还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随着城乡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残疾人与社会平均水平的绝对差距还可能继续拉大;残疾人在康复、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还面临很多困难和障碍。2013年,我市围绕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造幸福长春的目标,以实施《长春市幸福残疾人计划》为载体,统筹解决好残疾人生存性、安全性、发展性问题,不断强化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努力提升广大残疾人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为建设繁荣长春、和谐长春、开放长春、美丽长春、幸福长春做出新的贡献。
提高“三无一靠”成年重度残疾人补贴
将残疾人运动疗法等9个康复项目纳入医保范围,并推进具体实施。提高“三无一靠”成年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城镇户口的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农村户口的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元。“三无一靠”是指无经济来源、无法组建家庭、无劳动能力,靠父母及兄弟姐妹供养。将机构集中托养的重度残疾人纳入“三无一靠”补贴范围。建立重度残疾人和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专项救助制度。促进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优惠政策早日出台,帮助残疾人做好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养老保险费补缴、病退鉴定申报和续保贷款办理等服务工作。进一步落实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和申请灵活就业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补贴政策,指导县、区残联为残疾人参保创造更多的优惠条件。
扩大“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
力争在2013年年底完成长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指导县、区加快本地康复机构建设和规范化管理,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康复机构。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室(科),将为残疾人开展的特色服务项目纳入“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大力开展“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活动,逐级落实残疾人康复训练补贴,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就近就便的康复服务。加强康复人才培养,普及残疾预防及康复知识,积极做好“残疾儿童随报及早期康复工作试点城市”建设工作,为做好残疾预防和推进健康城市的创建提供基本保障。
实现城区新增加残疾人托养床位300张以上
贯彻落实中国残联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办法。继续采取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城区新增加残疾人托养床位300张以上。在朝阳区开展残疾人托养补贴试点。组织落实好“阳光家园计划”,指导基层残联多渠道筹措托养服务资金,扩大残疾人托养服务受益面。实施“电子保姆”项目,为符合居家托养的残疾人提供服务。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培训,积极培育居家托养服务社会组织和人员队伍,提升托养服务水平。
多措并举加快农村残疾人扶贫
全面推进农村残疾人工作。支持县区抓好残疾人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和扶贫就业基地建设。利用社会资源,开展以农村实用技术为主的不同种类、不同层次的培训,促进残疾人增产增收。扎实推进“带传培训工程”,帮助农村残疾人提高生存发展能力。结合农村危房改造落实“阳光安居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条件;对城区实施“暖房子”工程改造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塑钢窗个人承担部分给予50%补贴。继续实施农机扶贫项目,支持双阳和莲花山落实农机互助组试点,探讨在外县开展农机互助组试点工作。
残疾大学毕业生创业给予资金扶持
大力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全年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达到2000人以上;改进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免费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为统招全日制应届残疾大学毕业生进驻市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项目,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金3万元;为城区、开发区盲人新开办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按摩机构,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5000元。扶持聋人创业就业,为城区、开发区聋人申请创业项目给予政策扶持。
为贫困脑瘫和孤独症儿童提供训练补贴
为城区、开发区6周岁以下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对符合条件并在机构训练的听障儿童免费提供助听器和康复训练;为重度听障儿童免费实施人工耳蜗手术并提供术后一年康复训练;为贫困肢残儿童实施矫治手术;为贫困脑瘫、孤独症儿童提供机构康复训练补贴;为患苯丙酮尿症的贫困儿童提供食品及检测补贴。为城区、开发区7岁至17岁进入普通学校就读的语言患者及语后聋患者,符合人工耳蜗植入条件的提供救助,贫困听力障碍的配发助听器。为城区、开发区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送药或住院治疗。
每年为残疾学生提供助学金
落实“扶残助学金”项目,按照本科3000元、大专2000元、中专1000元标准为新考入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的残疾学生每年提供资助、为贫困残疾人子女提供一次性资助;为新考入高中的残疾学生按1000元标准提供一次性资助,做到有一助一。组织实施好“交行彩金助学”和“交行助学计划”项目,推动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发展,为残疾高中生、大学生提供助学金。继续支持长春电大特殊教育学院办学工作,争取设立本科学制。落实我省“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攻坚计划”,配合教育部门为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开展送康复上门服务。
开展法律救助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加快城市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进公共设施设备和信息交流无障碍,继续实施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成立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员队伍,协调人大和政协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进行视察。配合人大尽快完成《长春市残疾人保障条例》修订工作;落实新出台的《长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办法》,按照省残联要求,确定一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预留制度试点。进一步加大残疾人信访工作力度,不断完善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法律救助工作。(记者张席贵通讯员尹太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