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义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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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2月16日,在新年上班第一天召开的市委常委会上,除了专题研究推进“十大平台”建设和确定2013年市重点工程及重大产业项目计划等重大议题外,常委会还就国土资源部批准实施的《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专项方案》,认真听取了市国土资源局所作的《实施方案》的情况汇报,并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重点部署,明确了义乌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初步确定了2013年至2015年土地管理制度改革3年重点工作。义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制定,将有力助推改革试点,保障“两区六城”建设。
市委书记黄志平主持常委会。何美华、陈秀仙、宋英豪、葛国庆、斯建民、王奎明及各位市委常委参加会议。
去年11月,国土资源部发文批复同意《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专项方案》。《专项方案》的获批,是继我市成为全国第十个综合改革试验区后的又一重大突破,也是加快推进我市“两区六城”建设的又一重大保障,更是我市实现新一轮跨越发展的又一重大机遇。时任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专门作出重要批示指出,《专项方案》对于推动义乌改革试点工作意义重大,要求我市认真实施,务求实效。为加快《专项方案》落地,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按照既定目标稳妥有序推进,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及时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
市委常委会在专题研究《实施方案》时指出,推进我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地管理工作更新更高要求的战略需要,是全面推进实施《国务院关于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的现实需要,是破解我市土地管理“两难”局面的迫切需要。我市开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就是要按照“保发展、守红线、促集约、惠民生”的要求,重点围绕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过程中亟待破解的土地管理难题,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积极创新,探索建立国际贸易发达地区土地利用和管理新模式,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贸易结构优化。
根据国土资源部《专项方案》提出的目标和要求,我市《实施方案》确定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工作目标是:在土地规划管控、土地利用计划管理、耕地保护和补偿机制、征地审批和差别化供地、节约集约用地机制、区域协作体系、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格局等方面大胆探索创新。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即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建立起适应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新形势和新要求的土地管理新机制,加快形成保障发展更加科学、保护资源更加严格、维护民生更加有力、服务社会更加优质的国土资源事业新局面,把我市建设成为科学发展先行区、改革创新试验区、耕地保护示范区、节约集约模范区,有力推动我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并为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提供政策储备,为全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提供经验和示范。
《实施方案》也明确了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制度、创新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完善耕地保护机制、完善征地审批和差别化供地制度、优化土地利用方式等8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并对耕地保护经济补偿、差别化供地政策、节地技术、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机制、国土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等12个方面的课题展开专题研究。为明确每一年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实施计划,《实施方案》还初步确定了2013年至2015年土地管理制度改革3年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