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开始申报2012年度出租汽车燃油消耗信息 截止到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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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记者从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获悉,从2013年1月4日起开始2012年度出租汽车燃油消耗信息申报工作,时间截止到2013年1月21日,请广大出租车经营企业、个体车主注意准备相关材料。
长春市区经营者(企业及个体业户)申报时间为2013年1月4日至2013年1月21日。各县(市)、区运输管理所(出租办)务必于2013年1月21日前完成本辖区内申报工作,并上报至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出租车管理处。2013年1月22日至1月31日为市级审核时间。
长春市区出租车汽车企业按照《2012年度出租汽车燃料消耗信息申报表》的要求,组织本公司运营车辆对燃油消耗信息进行登记,并按照《城乡道路客运燃油消耗信息申报系统》的要求(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yb. motcats.com.cn),输入申报信息,并将申报表加盖公章上报至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出租车管理处。长春市区个体经营者到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出租车管理处一楼业务大厅进行登记,由经营者填写《2012年度出租汽车燃料消耗信息申报表》。
对未报送或未按期报送有关报表的,不予补助。长春市区燃油消耗信息申报工作咨询电话0431-87691897-8210。(记者 刘佳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