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长春市委员会关于表彰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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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专门委员会,积极运用提案形式,对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问题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建言献策,为推进长春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率先发展贡献力量。这些意见建议得到市委、市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认真办理落实。
为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充分调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承办单位的积极性,根据《长春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长春市政协关于评选表彰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的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市政协十一届二十八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关于扶持长春市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案》等17件优秀提案、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等20个提案承办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委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百姓普遍关注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更多更好的提案,继续做好提案办理工作,为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
1、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以来优秀提案名单
2、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名单
政协长春市委员会
2012年11月20日
附件1: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以来优秀提案名单
1.关于扶持长春市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案(市政协经科委)
2.关于发挥在长异地商会桥梁纽带作用,促进“长东北”加快发展的建议(陈敏雄)
3.关于将文化事业与民生结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王秀荣)
4.关于规范我市劳务派遣用工制度的建议(市民进)
5.关于加强校车及大型公交旅游客车安全管理的建议(市民盟)
6.关于扶持我市民营企业上市的建议(市工商联)
7.关于长春市发展低碳农业的建议(戴立生、付兴奎)
8.关于推进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综合配套改革的建议(市民革)
9.关于进一步发挥海外归国人才作用的建议(市政协港澳委)
10.关于我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建议(李守春)
11.关于长春市文化产业突破性发展的建议(市九三学社)
12.关于加快我市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李铁顺)
13.关于我市社区文化建设的建议(市政协基础教育委员活动小组)
14.关于加快我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粮食稳定增产的建议(市民建)
15.关于促进我市养老机构发展的建议(市农工党)
16.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建议(张文彬 、刘亢丁、常莉、郝继龙、张明、姜媛萍 )
17.关于加强我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建议(李贺平)
附件2: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名单
1.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
2.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
3.长春市总工会
4.长春市公安局
5.长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6.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8.长春市民政局
9.长春市农业委员会
10.长春市教育局
11.长春市卫生局
12.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长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3.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4.长春市财政局
15.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16.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局
17.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8.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9.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20.长春市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