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2月20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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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次会议。会议决定,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2月20日至25日在长春召开。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意见、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长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
会议还审议了关于长春市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超收收入拟安排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长春市201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立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人选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城环委《关于在我市尽快组织落实暖房子工程的议案》、市人大内司委《关于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的议案》、《关于加强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议案》、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关于推进长春文化产业大发展,文化事业大繁荣的议案》办理情况审议结果等九项书面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日程草案;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常务主席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定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树国作了重要讲话,他说,本次会议是长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最后一次会议。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在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长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充分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这次换届,按照规定,有的同志因为年龄和工作需要等原因,将不再继续留任。希望同志们今后不论在什么岗位上,都要继续努力工作,为长春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共同理想和目标而努力奋斗!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华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树国,副主任宛祝平、方曙光、张树明、王宁、闻弘及委员共39人出席会议。副市长肖万民、苏志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张德友,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记者连雅婕 通讯员张吉氚 王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