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计生户夫妻年满60岁 每年每人奖励扶助金9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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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人口计生委通过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让更多计生家庭得实惠
“如果不是计生委对我们帮扶,怎么可能这么快找到工作。真没想到,能给我们计生家庭这么多待遇。”谈到长春市人口计生委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家住长春市农安县万顺乡的刘女士感慨万分。
据了解,长春市作为全国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城市之一,在人口计生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创建活动已经由试点到扩面。随着扶助政策的提高,明年,像刘女士一样的计生家庭会得到更多实惠。
关爱流动人口
落实“同城同待遇”政策
“关爱流动人口方面,长春市计生委积极贯彻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简化手续解决办证难问题的新规定,努力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长春市人口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马平表示,将流动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经费纳入预算,在做好全员流动人口统计工作的同时,加强生育管理和服务,全面落实“同城同待遇”的政策,则是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中作出的新选择。
在长春市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不断地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基本覆盖了全市,65%的计生家庭从中得利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创建活动。
为特殊计生家庭
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在改善民生方面,长春市计生委通过各社区街道,为社区下岗失业人员、待业人员提供再就业和创业平台,组织失业人员参与再就业技能培训,提高辖区居民创业就业能力。对此,各社区计生部门建立健全社区再就业服务网络,整合驻社区单位的岗位资源,拓宽社区家政服务领域,充分利用巾帼社区小额借款,扶助下岗失业女工就业、创业。
此外,计生委还制订了一系列关爱就业、求学、残疾人等民生优惠政策,如阳光金秋助学,为困难家庭子女申领500元到1500元的助学资金。同时,还为各城区的流动已婚育龄家庭购买保险的关爱政策,为符合奖励政策的流动人口家庭购买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城乡独生子女伤残计生家庭
女满49岁每年发特别扶助金
关于2013年的工作目标,马平表示,长春市人口计生委将以全面做好人口计生工作为己任,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抓好提高人口素质的工作,并确保实现“四个百分之百”,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局之年大显身手。
“四个百分之百”,即:凡是符合生育政策、实行计划怀孕的夫妻,包括流动人口计划怀孕的夫妻,都要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自愿受检率达到100%;凡是在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中查出乙肝五项异常的女性或男性,怀孕后都要落实乙肝病毒传播阻断措施,自愿阻断率达到100%;凡是符合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农村计生户,夫妻年龄满60岁以上的,每年每人享受奖励扶助待遇960元,奖励扶助资金发放率达到100%;凡是城乡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的计生家庭,没有再生育或抚养孩子、女方满49岁的,每人每年分别发放特别扶助金1620元、1320元,特别扶助金兑现率达到100%。(记者 高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