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晓兵博士说,如果全面解读《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会发现此次提高烟产品消费税并非简单的增税增收,还标志着我国对烟草行业重新审视的开始。
健康警示语面积加大
首先,我国过去的香烟包装盒上的健康警示语非常小,往往在包装盒的侧面;警示语单调,且色彩和字体都相当含糊。个别香烟包装盒上甚至还有暗示性的健康提示,比如“本香烟含有特殊中药成分”,这是绝对不允许的。未来,我国香烟包装盒上的健康警示语应该更加醒目,面积也将加大。《公约》提出,烟草制品的包装警示语和信息宜占据主要可见部分的50%或以上,而不应少于30%,标签可采取包括图片或象形图的形式。
限制广告“打擦边球”
其二,现在,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打擦边球”香烟广告:“山高人为峰”“胜利之鹰”等。《公约》中对烟草广告提出了“广泛禁止措施”,缔约方应在公约对其生效后的5年内禁止所有虚假、误导及其他欺骗性方式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在广播、电视、印刷品和其他媒体上全面禁止或限制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因此,香烟广告的形式和途径都将受到严格限制,和香烟相关或疑似有关的广告将受到严格的审查限制。
警示语有悖祝福主调
其三,香烟消费传统也将发生变化。目前在我国,一些高档香烟被作为高档礼品大量流通,随着香烟包装的变化,大而醒目的健康警示语让送礼方和接受方都会有所顾忌,因为标注着会危害健康的警示语与我国以喜庆祝福为主调的礼品文化格格不入,必将大大改变我国将香烟作为中高档礼品互相赠送的习惯。
烟草行业责任将增加
其四,烟草制造、销售方的法律责任以及社会道义责任也将增加。《公约》鼓励缔约国在本国主权范围内通过立法或修改法律,以增加烟草销售方的责任而达到控烟目的。据李晓兵介绍,美国司法部也作出裁决要求国内大烟草公司对其过去的欺诈销售行为进行巨额赔偿。随着社会对烟草制品危害认识的不断提升,我国的烟草行业在未来可能面临各种诉讼,其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会随之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