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眼望去,不是节日,各大商场还是打着促销的牌子,但是也有很多投机倒把的商家,既想挣人气挣钱,但是又不出血。因此消费者要擦亮眼睛,不能拣了芝麻丢了西瓜。要警惕上当受骗。
第一类“圈套”是“购物抽奖不透明”,有三种表现形式。
奖项设置无人监督。每年的购物中大奖活动数不胜数,举办者用诱人的奖项和高中奖概率,吸引消费者购买其产品,虽然产品销量上去了,但无人公布中奖结果,究其原因就是没有监督机制。
奖品海报有误导。某饮品厂家宣传其产品箱箱有奖,消费者参加后才发现,实际必须购二箱以上饮料才能中奖。还有消费者反映,用海报宣传购物抽奖有精美礼品相送,从很远的地方赶过去,却发现只不过是一个价格低廉的小纪念品。
奖项缩水不商量。湖北的吴先生去年抽中了到雅典观看奥运会活动的大奖,并按主办购物抽奖活动公司的要求准备出国事宜,盼到今年8月距奥运会开幕只有一个星期时仍无音信,经催问才知被拒签,出国变成了送产品,而且与承诺价值相差较大。
第二类“圈套”是“自定规则太随意”,有四种表现形式。
格式条款逃责任。一些商场搞购物赠物活动时,宣传的赠品与实际赠品不一致,有“挂羊头卖狗肉”之嫌,并且以海报写有“赠品以实物为准”来搪塞。山东的曹先生曾参与了某商场购手机送打印机活动,交完钱领取的赠品偏偏没有占价值较大部分的墨盒,商家则宣称海报已注明只送打印机。
取消活动戏弄人。大连一消费者参与购某种信用卡可免费拥有CDMA手机活动,当按要求连续4个月每月消费800元后,去领手机时,却被告知活动已停止。
虎头蛇尾躲承诺。许多经营者促销活动前期宣传很诱人,到了该践诺时,却想尽办法能躲就躲。一消费者参加某火锅店吃100元返50元活动,持返券消费时因人多未消费,待第二天去消费时被告知已过期,因墙上有不明显小字写着“限当日用”。
活动期间改奖项。佳木斯某先生参加当地打电话存积分、换话费活动,当积攒到一万积分去兑换700元话费时,举办活动的公司单方把兑话费改成换手机。
第三类“圈套”是“虚搞活动摆噱头”,有两种表现形式。
画饼难充饥。为吸引消费者,有的经营者只是画一个饼骗消费者上当,如超低价物品限卖活动,如约前往却被告知低价物品已卖完,即使是在约定时间第一个到也是如此,但售货员会很热情地推荐其他产品。北京周女士因看某商店海报宣传:原价一千多元冰箱只卖几百元且是双开门的。周女士将已订冰箱退掉,跑到那个店,一查才知宣传的型号是单开门的,而且价钱也没降。
抵券成废纸。某两家公司联合举办购饮料中大奖活动,奖品是购车时可抵扣几千元的券,当持券购车时却被告知因此车已降价10000元,只能从降价后的价格或用抵扣券冲减原价的数额中选择一种。
第四类“圈套”是“促销背后烦恼多”,有两种表现形式。
打折、返券圈套多。商场打折、返券愈演愈烈,高返券、低折扣必然产生巨大诱惑,但是精明的商家从来不做赔本的买卖,低价背后的数字游戏让人一时难以明白,尤其是返券设立的连环套规则,往往让消费者不胜其烦。而打折品、赠品发生质量问题,商家常常拒绝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等法律责任。
返利卡不实惠。一些商场为了长期拴住顾客,推出各种名称的返利卡,可是当消费者认认真真攒了一年的积分后,得到的实惠却往往令人啼笑皆非。
为了尽量减少消费者在商业促销活动中不应有的损失,中消协特别提示如下:
理智购物。返券越多,给的真正实惠并不一定多,要货比三家,选择质优价低的商品。
小心免费陷阱。免费的最终目的是有偿销售,要弄清对方的真实意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对赠品要当面检查清楚,看是否过期或不符合质量标准,并要求销售人员在有效票据上注明赠品名称、型号。
参与购物抽奖活动前问清规则,以免掉进多重消费连环套。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发现价格欺诈要及时投诉或举报。
当发现权益受到侵害时,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与经营者交涉。
赠品有问题仍可要求商家承担责任。商家送的赠品属于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法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